2010年杂谈、时评资料

出个点子,彻底搞清全国究竟有多少空置房

强国社区 云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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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今天看到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信息,全国待售房逾1.9亿平方米,而针对人们广泛关注的空置房的问题,统计局并没有作出回应。坊间人们认为,统计局这一工作的作风很严谨,待售房与空置房是两码事。
  天下没有比吃饭和住房更大的事情了,在住房问题上,没有空置房的数据,还扯什么市场分析,还谈什么公共政策研究?
  说没有空置房数据有点冤枉,明明有一个,这就是网上广为流传的有6540万电表读数为零的房子。房屋空置,电表才会不走,很符合逻辑,但很快这个数据遭遇到有关方面闪烁其辞的否认,接着就没有下文了。
  怎么可以没有下文呢?这个数据太至关重要了,毫不夸张讲,这个数据事关今后国运。让我们先假定,这个数据不实,如果真有这么多空置房,加上待售房,从明天起,就可以准备别再搞什么房地产支柱产业了,越搞只会越浪费,以后只需盘活存量就行,既然这个数据不实,那它就是谣言了,天大的谣言,必须一查到底,必须提起公诉。
  只有提起公诉,把造谣者送上法庭,在审理过程中,才会使用确凿的空置房数据,证明这些6540万空置房是谣言,总归要给出一个数字,不然,这个天大的事情没有下文,造谣惑众者不被绳之以法,人们也只能相信,这些6540万空置房是真的。
  坊间人们不清楚的是,在国库里,是不是有一个现成的空置房定义储备待用,显然,要搞清有多少空置房,首先要搞清什么叫空置房,用电表为零来认定空置房不严密,电表只走了十度算不算空置呢?还有人提议用“黑灯率”取样也不严密,在统计调查这个时点上,这户人家正好没有开灯,或连续一星期都没有开灯,他们是不是去看世博会了呢?
  下面出个点子,可以有效用来界定空置房。
  第一,每位年满十八岁以上中国公民,可以自行指定自己的唯一“主住房”,主住房可以免土地出让金,还可以免保有税,农民已经有了主住房,宅基地上面的就是。主住房禁止出租。
  第二,每个人可以拥有若干套非主住房,非主住房用以出租,可以抵税(或部分),有两个人结婚了,婚前各有一套主住房,想拿其中一套出租牟利,就必须把它变性为非主住房。鼓励非主住房出租。
  第三,每个人对应一个有效的唯一住址(可变更),做为各项社保福利对帐和选举权力登记的指定住址,拥有主住房的,住址必须是主住房,不拥有主住房的,住址可使用承租房屋,公共住房或其他人的非主住房。
  只要形成了这类系统,界定空置房小事一桩,那些没有指定住址的非主住房就是了;如果形成了这类系统,城市的空间资源使用会趋于均衡,有些人收进七八套房子用来出租还过得去,空置着不用脑子肯定有问题。
  需要声明一下,这只是一个点子而不是方案,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时候采用这个点子或其中部分制订方案,本人愿意放弃可能会产生的任何权力,并乐意参加制订方案的义务劳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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